依現行COVID-19之密切接觸者定義「自個案發病日起至隔離前,在無適當防護下曾有長時間(大於15分鐘)面對面之接觸或提供照護、相處、接觸病患呼吸道分泌物或體液之醫療人員及同住者。」,經衛生單位調查符合前述密切接觸定義而認定為與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將會匡列為接觸者,並納入居家隔離管制對象,應居家隔離至與確定病例最近一次接觸日後14天((如3月1日為最近一次接觸日,則應居家隔離至3月15日,3月16日零時起才可解除隔離)),惟衛生單位匡列之接觸者仍會視實際疫調情形作適當調整。